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3日,对咸阳市天然气总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总公司)2022年至2023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天然气总公司是1992年3月经咸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现有在职人员841人,退休人员157人。
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1.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2.缺乏有效的存货管理内控监督机制。
(二)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1.“三供一业”天然气维修改造项目结算不及时。
2.少计收入105万元。
3.工会账户违规代收职工购房认购金。
4.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5.超限额使用现金36.49万元。
6.原始凭证附件不全。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天然气总公司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并强化执行,积极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工程项目结算工作,同时加强财务管理,及时补记收入、全面清理长期挂账款项,严格控制大额现金支出,补齐原始凭证附件。
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天然气总公司高度重视,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专门就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修订了《差旅费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等,建立存货管理内控监督机制,严格审批流程,运用先进系统和台账实时监控存货;严格项目管理,加快竣工结算工作;加强现金和债权债务管理,全面清理长期挂账款项;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