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咸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9月11日至11月5日,对长武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长武县总人口18万,辖8个镇(办),133个行政村。截至2023年底,全县独立核算机构160个,财政供养人员6046 人。
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非税收入收缴不及时。
(二)存量资金清理整合不力。
(三)应拨未拨中省市专项资金。
(四)虚列一般预算支出。
(五)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六)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七)财务核算不规范。
(八)固定资产登记不完整。
对上述问题,咸阳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非税收入收缴不及时的问题,要求长武县人民政府责成县财政局清理上缴延压非税收入及财政专户利息收入,县供水服务公司、公证处将未上缴污水处理费、公证费收入限期缴入国库;对存量资金清理整合不力的问题,要求长武县人民政府责成县财政局限期收回存量资金做好盘活工作,加大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的力度,对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相应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释放财政资金社会效应;对应拨未拨中省市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长武县人民政府尽快督促财政部门加快专项资金的拨付进度,将应下拨的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对虚列一般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长武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人大预算批复,杜绝虚列支出现象发生,确保财政预算执行真实性;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长武县人民政府责令相关部门单位规范政府公务用车管理,政府机关事务中心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部门单位公务用车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要求长武县责成相关单位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项目资金,杜绝超预算混用项目业务经费,对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部门单位严肃财政预算考核监督;对财务核算不规范和固定资产登记不完整的问题,要求长武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依法依规完善会计核算,确保会计行为及财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
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长武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就审计报告及决定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对非税收入收缴不及时的问题,除长武县供水服务中心应缴未缴污水处理费384.55万元的问题未整改外,其余延压待解户非税收入49.17万元、县财政局往来资金专户和社保专户利息收入94.11万元和应缴未缴司法公证费收入13万元的问题均已整改;对存量资金清理整合不力的问题,存量资金已于 2024年 3 月底收回统筹使用,此问题已整改;对应拨未拨中省市的问题,长武县财政局已于2024 年8月将专项资金6446.21万元全部拨付,此问题已整改;对虚列一般预算支出的问题,已根据省市要求,将补助资金全部纳入“惠农一卡通”专户系统,此问题已整改;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长武县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咸阳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办理租用车辆审批手续,此问题已整改;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长武县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对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除了往来账务未清理问题正在整改中,其余收入核算不完整、支出核算无依据、费用核算不正确、会计处理不合规的问题均已整改;对固定资产登记不完整的问题,长武县教育局对漏记的固定资产已做补记,此问题已整改。